航宇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持股5%以上的股东暨公司董事长颜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暨董事长颜军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12,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并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颜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颜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方式,在减持期间内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475,000股,减持均价为12.83元/股,合计减持比例为0.929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颜军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67,882,194 | 9.74% | 61,407,194 | 8.8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970,549 | 2.44% | 15,351,799 | 2.2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0,911,645 | 7.30% | 46,055,395 | 6.61%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颜军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2、颜军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股东颜军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颜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