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宇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6-29  航宇微(300053)公司公告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中小投资者单 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于2026 年6 月12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6 月29 日14:30,召开地点为珠海市唐家东岸 白沙路1 号欧比特科技园研发楼一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 年6 月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6 月29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6 月29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 次股东会,经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蒋晓华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03 人,代表股份112,872,68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6.19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05,905,5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9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01 人,代表 股份6,967,0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9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2 人,代表股份6,968,39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 人,代表股份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1 人,代 表股份6,967,0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98%。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通过现场及视 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 本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246,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34%; 反对2,370,0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97%;弃权 25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42,3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150%;反对2,370,0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4.0113%;弃权25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37%。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 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