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19  鼎龙股份(300054)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于2023年8月17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全体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

3、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8.98亿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8.7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余额)为2.2985亿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5%。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系为支持其项目建设和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王雄元、黄静、夏新平

2023年8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