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增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间接增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朱双全先生和朱顺全先生,董事、财务负责人姚红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平彩女士,董事苏敏光先生,副总经理肖桂林先生,副总经理黄金辉先生的《间接增持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在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中双方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4-033)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上述7位董高人员计划合计用3,613.89万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分别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宁波思之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思之创”)、宁波众悦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众悦享”)、宁波通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通慧”)、宁波晨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晨友”)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间接增持公司股票,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涉及董高人员的计划增持实施主体:宁波思之创、宁波众悦享、宁波通慧、宁波晨友。
名称 | 关联关系 |
宁波思之创 | 公司董事长暨共同实际控制人朱双全先生为宁波思之创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宁波思之创94.44%出资份额,实际控制宁波思之创; 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姚红女士为宁波思之创有限合伙人,持有宁 |
波思之创0.93%出资份额,对该合伙企业不享有控制权; 公司副总经理黄金辉先生为宁波思之创有限合伙人,持有宁波思之创0.93%出资份额,对该合伙企业不享有控制权。 | |
宁波众悦享 | 公司董事、总经理暨共同实际控制人朱顺全先生持有宁波众悦享94.44%出资份额,享有宁波众悦享的主要受益权,对宁波众悦享有重大影响; 公司副总经理肖桂林先生为宁波众悦享有限合伙人,持有宁波众悦享1.85%出资份额,对该合伙企业不享有控制权。 |
宁波通慧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平彩女士为宁波通慧有限合伙人,持有宁波通慧1.44%出资份额,对该合伙企业不享有控制权;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姚红女士为宁波通慧有限合伙人,持有宁波通慧0.96%出资份额,对该合伙企业不享有控制权 |
宁波晨友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平彩女士为宁波晨友有限合伙人,持有宁波晨友2.40%出资份额,对该合伙企业不享有控制权;公司董事苏敏光先生为宁波晨友有限合伙人,持有宁波晨友1.03%出资份额,对该合伙企业不享有控制权。 |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思之创、宁波众悦享、宁波通慧及宁波晨友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朱双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9,249,514股,占公司总股本938,282,591股的14.84%;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朱顺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8,031,4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1%;董事、财务负责人姚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2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平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5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董事苏敏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2,9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副总经理肖桂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副总经理黄金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0,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
3、本次拟增持的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有已披露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未有减持公司股份情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在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中双方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4-033)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
2、增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3、增持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在本次增持期间内,如遇敏感期、窗口期等根据监管部门规定不能实施增持的期间,则本次增持期间顺延。
4、涉及董高人员的增持金额合计3,613.89万元,明细情况为:公司董事长朱双全先生通过合伙企业间接增持1,747.00万元;董事、总经理朱顺全先生通过合伙企业间接增持1,747.00万元;董事、财务负责人姚红女士通过合伙企业间接增持23.98万元;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平彩女士通过合伙企业间接增持34.25万元;董事苏敏光先生通过合伙企业间接增持10.28万元;副总经理肖桂林先生通过合伙企业间接增持34.25万元;副总经理黄金辉先生通过合伙企业间接增持17.13万元。
5、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为股权转让款。
7、本次增持主体的承诺:
(1)自足额买入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起承诺锁定12个月。
(2)本次增持主体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均不减持公司股票,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锁定安排,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窗口期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长朱双全先生,董事、总经理朱顺全先生,董事、财务负责人姚红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平彩女士,董事苏敏光先生,副总经理肖桂林先生,副总经理黄金辉先生出具的《间接增持股份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