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鼎龙股份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莎 | 联系电话:0755-8294 3666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智 | 联系电话:0755-8294 366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现场查询2次募集资金专户,每月1次收集对账单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相关文件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1次,其他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相关文件 |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 是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10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1次 |
| (2)培训日期 | 2025年12月15日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 |
|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 |
|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 不适用 |
|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 不适用 |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 不适用 |
|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 不适用 |
|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 不适用 |
|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 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关于股权激励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关于税收优惠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 明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因原保荐代表人刘海燕工作调整,招商证券指派刘智担任鼎龙股份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鼎龙股份的持续督导职责。鼎龙股份已于2025年10月23日发布《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 莎: 刘 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