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公告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公告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4-060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被担保人名称: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伊斯科”)。
2.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邦达”)及控股子公司累积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283,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无对外逾期担保。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11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议案》,因惠州伊斯科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同意为其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敞口授信1.5亿元、1亿元,合计 2.5 亿元敞口授信(具体授信金额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均为一年,以具体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惠州伊斯科的其他股东西藏安耐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和西藏戴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惠州伊斯科26.5%股权),依照各自持有的惠州伊斯科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期限至公司不再为惠州伊斯科提供担保为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类 型:其它有限责任公司住 所:惠州大亚湾澳头石化大道中328号法定代表人:何秀云注册资本:80000万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0日经营期限:长期经营范围:销售:橡胶、苯橡胶、石油树脂、化工产品及原料;生产销售:1#稀释剂、3#发泡剂、混合碳四、高沸点芳烃溶剂(S1500-1)、高沸点芳烃溶剂(S1000-1)、2-甲基-1,3-丁二烯[稳定的]、1#工业己烷、间戊二稀、1#发泡剂、粗双环戊二烯、2#发泡剂、双环戊二烯;销售:化学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特种材料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交流、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建造、经营管廊、管道、仓储设备;石化设备维保;实验室检测服务;环保涂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惠州伊斯科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20,241 | 256,807 |
负债总额 | 135,342 | 168,692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21,000 | 18,500 |
流动负债总额 | 122,262 | 153,120 |
净资产 | 84,899 | 88,116 |
项目 | 2023年1-12月(经审计) |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45,277 | 163,421 |
利润总额 | 2,425 | 2,669 |
净利润 | 2,145 | 2,364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公告被担保方信用情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公告日,本次涉及的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相关议案对担保事项的授权范围为:
1. 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1)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2)担保期限:一年,以具体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1)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2)担保期限:一年,以具体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惠州伊斯科为公司持股73%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较为有效的控制其经营及管理,且其信用情况良好,业务发展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惠州伊斯科的其他股东西藏安耐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和西藏戴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惠州伊斯科26.5%股权),依照各自持有的惠州伊斯科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为其提供该项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向惠州伊斯科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83,000 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担保人民币130,000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广东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120,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黑龙江京盛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1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吉林万邦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2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担保批准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308,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0.0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49,612.47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6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