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5-04-14  万邦达(300055)公司公告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5-004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议案》,因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伊斯科”)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同意为其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的1亿元综合敞口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以具体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惠州伊斯科的其他股东西藏安耐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和西藏戴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惠州伊斯科26.5%股权),依照各自持有的惠州伊斯科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期限至公司不再为惠州伊斯科提供担保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惠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惠州伊斯科向兴业银行惠州分行申请的1亿元敞口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为惠州伊斯科提供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程序。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

2、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3、债务人: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6、保证范围:

(一)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三)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面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四)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

(五)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7、保证期间:

(一)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七)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八)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288,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6.1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20,273.78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4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与兴业银行惠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