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环保: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中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3-075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创环保”)股东周口中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口中控”)于近日与福建正馨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正馨”)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7,998,405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86%)以8.6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福建正馨。
2、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或备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周口中控通知,周口中控与福建正馨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中创环保股份37,998,405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86%)以8.6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福建正馨,股份转让价款合计326,786,283元。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实施完成后,福建正馨持有公司37,998,4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86%,周口中控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
收购。本次股份转让前后,交易双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股份转让前 | 本次股份转让的权益变动 | 本次股份转让后 | ||
股份数量 | 持股比例 | 股份数量 | 持股比例 | ||
周口中控 | 37,998,405 | 9.86% | -37,998,405 | 0 | 0 |
福建正馨 | 0 | 0 | +37,998,405 | 37,998,405 | 9.86% |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周口中控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00MA457X6EXQ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王高杰
5、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8年5月11日
7、营业期限:2018年5月11日至无固定期限
8、住所:河南省周口市庆丰街与府苑街交叉口古风商业街5号楼301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光污染治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10、股权架构: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正馨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32K2WTXH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5、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9年3月15日
7、营业期限:2019年3月15日至2069年3月14日
8、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六一南路与朝阳路交叉处中庚·红鼎天下1#楼15层08办公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线、电缆经营;建筑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西华经开区中航投资有限公司
周口市城投高新电子产业有限公司
周口市城投高新电子产业有限公司
(持股100%)
(持股100%)西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西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持股100%)周口中控投资有限公司
周口中控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100%)
10、股权架构图: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及标的股份
转让方:周口中控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方:福建正馨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标的股份数量:中创环保37,998,405股,占中创环保股份总数的9.86%。
(二)股份转让
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中创环保股份37,998,405股(占中创环保股份总数的9.86%)以及由此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受让方;本次股份转让后,转让方不再持有以上标的37,998,405股的中创环保股份,受让方成为标的股份的唯一所有权人,拥有对标的股份完整的处置权和收益权。
(三)股份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
1、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每股转让价格8.6元,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326,786,283元(大写:叁亿贰仟陆佰柒拾捌万陆仟贰佰捌拾叁元零角)。
2、经各方同意本次标的股份转让取得深交所同意转让确认书后,标的股份过户的前一个交易日一次性支付至以转让方名义开立并由受让方公管的共管账户。
标的股份过户完成的当日解除共管。
(四)标的股份质押
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拟转让的标的股份37,998,405股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形,转让方有义务确保过渡期间标的股份不被质押。
(五)标的股份过户
在本协议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当向受让方明确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查询后拟转让股份不存在冻结、查封等限制转让的情形;本协议签订生效且标的股份按本协议约定取得全部必备文件后,各方应及时共同到深交所、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将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的手续。标的股份转让款支付至共管账户后的5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共同配合完成标的股份过户。
四、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实施完成后,福建正馨持有公司37,998,4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86%。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股份转让对上市公司的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构成影响。
五、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或备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同时交易双方能否按合同严格履行各自义务,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周口中控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福建正馨
特此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