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环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中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3-093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创环保股票代码:300056
信息披露义务人:开悟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口子村东1号院158号楼2层101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定义 | 指 | 释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开悟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中创环保、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A股股票 | 指 | 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并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
元、万元、亿元 | 指 | 除非特指,均为人民币单位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准则第16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说明: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开悟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MA01BMHR7R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口子村东1号院158号楼2层101 |
法定代表人 | 赵春生 |
注册资本 | 32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8年4月24日 |
经营期限 | 2018年4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云计算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一)股权控制关系:
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赵春生中资国信分子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中资国信分子医学科技有限公司50%
50% | 50% |
100%
100%马晓林
马晓林开悟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开悟智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境外居留权 | 长期居住地 | 身份证号码 |
赵春生 | 董事 | 中国 | 无 | 北京市 | 370784198611****** |
张兰花 | 监事 | 中国 | 无 | 北京市 | 370784198512****** |
马晓林 | 经理 | 中国 | 无 | 北京市 | 370784195505******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0,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19%。通过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上市公司725,500股股份(约占中创环保股份总数的0.1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9,274,5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4.99%。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股份。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明确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发生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0,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1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9,274,500股股份,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由5.19%减少至4.99%。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股/元)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开悟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大宗交易 | 2023年11月8日 | 6.78 | 725,500 | 0.19% |
合计 | - | - | 725,500 | 0.19% |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数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数 | ||
股份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开悟智能(北京)科 | 合计持有股份 | 20,000,000 | 5.19% | 19,274,500 | 4.99% |
技有限公司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000,000 | 5.19% | 19,274,500 | 4.99%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开悟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1,350万股质押给滕州信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3.50%,处于标记状态;持有的公司股份575万股质押给深圳翰潮资本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1.49%。除上述情形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上市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开悟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赵春生
2023年11月9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四)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开悟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赵春生
2023年11月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 名称 |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所在地 | 厦门火炬高新区 (翔安)产业区 春光路 1178-1188号 |
股票简称 | 中创环保 | 股票代码 | 300056 |
信息披露 义务人名称 | 开悟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 义务人 注册地 | 北京市通州区口子村东1号院158号楼2层101 |
拥有权益 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 义务人 是否为 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 义务人 是否为 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 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普通股 持股数量:20,000,000股 持股比例:5.19%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725,500股 变动比例:0.19% 变动后持股数量:19,274,500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3年11月8日 方式: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其他■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明确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发生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适用□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开悟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赵春生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