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环保:关于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中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4-105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2024年7月,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创环保”)控股股东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凌兴”)上层股权结构调整,北京辉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辉盛”)与山东海吉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吉雅”)就邢台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辉昇”)增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署《增资协议》。增资完成后,海吉雅、北京辉盛各持有邢台辉昇51.22%、48.78%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前,王光辉先生、宋安芳女士通过间接控制中创凌兴持有上市公司13.11%股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创凌兴,但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2)。
2、2024年8月15日,公司原控股股东中创凌兴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并过户完成,持股比例由10.26%被动减少至7.40%,本次司法拍卖后,公司控股股东由中创凌兴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周口中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口中控”)持有中创环保34,598,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8%,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3、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正常,管理团队稳定,公司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独立经营的能力。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创环保”)近日收到原控股股东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凌兴”)发来的《告知函》,因债务纠纷,中创凌兴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10.26%被动减少至7.40%。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由中创凌兴变更为无控股股东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创凌兴持有上市公司39,535,848股,占公司总股本
10.26%。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创凌兴持有上市公司28,535,848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7.40%。周口中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口中控”)持有中创环保34,598,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8%,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中创凌兴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中创凌兴 | 合计持有股份 | 39,535,848 | 10.26 | 28,535,848 | 7.4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9,535,848 | 10.26 | 28,535,848 | 7.4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二、公司控制权变更的相关情况
(一)认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2、《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一)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条规定:“(六)控股股东:
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七)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二)公司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创凌兴持有上市公司39,535,848股,占公司总股本
10.26%,中创凌兴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创凌兴持有上市公司28,535,848股,占公司总股本7.40%,变更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周口中控持有公司8.98%的股权,被动变更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为接近,且公司持股结构分散。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股东签署一致行动或者表决权委托安排的相关协议的通知,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股东拥有控制权的情形,具体如本公告下文所述,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1、公司不存在持股50%以上的股东或可以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的股东。
2、公司不存在单一股东依其可实际持有和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决定性影响的情形。
3、公司单一股东无法通过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由中创凌兴变更为无控股股东状态。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独立经营的能力,不会影响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股份变动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