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环保: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进展
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为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凌兴”)与邢台辉昇智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辉昇智锋”)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中创凌兴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6,285,848股(占股份总数的4.22%)转让给辉昇智锋。
2. 本次股份转让为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的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股东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创环保”)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凌兴”)与邢台辉昇智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辉昇智锋”)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中创凌兴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6,285,848股(占股份总数的4.22%)协议转让给辉昇智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46)。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创凌兴与辉昇智锋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股份转让协议》中的支付方式做了细化约定,具体内容如下:
原协议:
“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为14.25元,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32,073,334.00元(大写:贰亿叁仟贰佰零柒万叁仟叁佰叁拾肆圆整),于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由受让方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账户或另行约定支付方式。”
补充协议:
“股份转让价款232,073,334.00元,于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一个月以内由受让方全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账户或另行约定支付方式。”《股份转让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除上述变更外,其他条件不变,按照原协议执行。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2、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根据上述股东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