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新材: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万顺新材(300057) |
保荐代表人姓名:扶林 | 联系电话:010-85127999 |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强 | 联系电话:010-85127999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2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已在现场检查报告中予以说明。 根据万顺新材2023年10月26日披露 |
项目 | 工作内容 |
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万顺新材2023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525.00万元、-2,332.82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分别下降了90.64%和114.77%,主要由于今年初铝箔业务下游客户去库存需求阶段性放缓,国内外铝价倒挂、加工费调整等综合因素,影响了铝加工业务盈利水平,导致公司整体业绩有所下滑。提请投资者注意万顺新材2023年度业绩较2022年度存在下滑风险。 |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13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3年12月21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制度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无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无 |
3.“三会”运作 | 无 |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无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无 |
6.关联交易 | 无 | 无 |
7.对外担保 | 无 |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无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无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由于铝箔业务下游客户年初去库存需求阶段性放缓、行业加工费水平下降、国内外铝价下半年倒挂加剧等综合因素,影响了铝加工业务盈利水平,加之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整体业绩下滑,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3.70亿元,同比下降7.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89.03万元,同比下降124.39%。 |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因素,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也将对公司上述情况进行持续关注与督导。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股份锁定的承诺 | 是 | 无 |
2.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是 | 无 |
3.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 是 | 无 |
4. 关于可能补缴个人所得税的承诺 | 是 | 无 |
5. 关于可能追缴企业所得税的承诺 | 是 | 无 |
6. 再融资股份限售承诺 | 是 | 无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扶林:____________ 高强:____________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