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光标: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6日以邮件或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于2023年9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冯晓女士主持,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通讯和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授予日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综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确定授予日为2023年9月7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44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8,0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33元/股。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