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天科技:关于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上海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涛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圳远”)、刘涛先生于2023年3月2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上海圳远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32,949,68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以7.39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其一致行动人刘涛先生,转让价款总额为243,498,164.76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二、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上海圳远和刘涛先生提供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3年5月26日。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转让双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刘涛 | 22,808,946 | 3.46% | 55,758,630 | 8.46% |
上海圳远 | 60,317,301 | 9.15% | 27,367,617 | 4.15% |
合计 | 83,126,247 | 12.61% | 83,126,247 | 12.61%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为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的内部转让,仅涉及一致行动人内部持股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转让股份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