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天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公司股东刘涛先生、上海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刘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圳远”)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2024年1月3日和2024年1月5日,刘涛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2024年1月3日和2024年1月5日,上海圳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9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5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刘涛 |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秀沿路**弄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上海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 | 上海市金山区卫昌路293号2幢12828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5日 | |||
股票简称 | 旗天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061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刘涛 | 6,660,000 | 1.01% | |||||
A股 上海圳远 | 2,930,000 | 0.44% | |||||
合 计 | 9,590,000 | 1.46%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刘涛先生及上海圳远合计持有股份 | 79,976,247 | 12.14% | 70,386,247 | 10.6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8,157,275 | 5.79% | 28,567,275 | 4.3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1,818,972 | 6.35% | 41,818,972 | 6.35% | |||
刘涛先生持有股份 | 55,758,630 | 8.46% | 49,098,630 | 7.4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939,658 | 2.12% | 7,279,658 | 1.1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1,818,972 | 6.35% | 41,818,972 | 6.35% | |||
上海圳远持有股份 | 24,217,617 | 3.67% | 21,287,617 | 3.2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217,617 | 3.67% | 21,287,617 | 3.2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 |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涛、上海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4年1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