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天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上市公司名称: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旗天科技股票代码:300061
信息披露义务人:姜书娜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邑路***弄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邑路1500弄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四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情况及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9
备查文件 ...... 10
附表: ...... 1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姜书娜 |
公司、旗天科技、上市公司 | 指 |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因解除婚姻关系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刘涛先生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42,578,75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6%)分割至姜书娜女士名下 |
本报告书 | 指 |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本报告书中如出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姜书娜 |
性别 | 女 |
居民身份证号 | 23010319740808**** |
国籍 | 中国国籍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邑路***弄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邑路1500弄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情况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解除婚姻关系进行财产分割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置和调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直接持有公司42,578,7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6%。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姜书娜 | 0 | 0.00% | 42,578,756 | 6.46% |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3)沪0115民初54634号),刘涛先生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42,578,75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6%)分割至信息披露义务人姜书娜女士名下。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非交易过户相关手续。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姜书娜
年 月 日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联系人:证券部3.电话:021-60975620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所在地 | 上海市 |
股票简称 | 旗天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061 |
信 息 披 露 义务 人名称 | 姜书娜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邑路***弄 |
拥 有 权 益 的 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人是 否为上 市公 司第 一 大 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间接方式转让□ 继承□ 赠与□ 其他√非交易过户(因解除婚姻关系进行财产分割) | ||
信 息 披 露义 务人披 露 前 拥 有权 益的 股 份 数量 及 占上 市 公司 已 发 行股 份比例 |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00% | ||
本 次 权 益 变 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 权 益的 股 份数 量 及变动比例 |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42,578,756股 持股比例:6.46% 变动数量:42,578,756股 变动比例:6.46%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以办理完成非交易过户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方式:非交易过户 | ||
信 息 披 露义 务人是 否 拟 于 未来12个月内增持 | 是□ 否√ |
信 息 披 露义 务人在此前6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 场 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姜书娜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