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天科技: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公告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及反担保情况概述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5 月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对外担保及反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和于2025 年11 月26 日召开的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暨增加2025 年担保及反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 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或其他经营业务顺利开展,2025 年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额度预计 增加至不超过129,075 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及子公司担保 额度增加为21,550 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不变, 为103,700 万元;对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信用反 担保额度不变,为3,825 万元;该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为止,期限内额度可循环 使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 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 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为止。实际担保的金额在上 述额度内,以各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记载的担保金额为准,上述担保额 度可在各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 并范围的子公司),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 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 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在实际发生担保责任时,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述授权,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上海旗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
计智能”)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近日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 山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旗计智能与该行签署的500 万元《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近日旗计智能向上海市中小微企 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担保基金中心”)出具《委托担保承 诺书》,委托其对上述借款合同本金的85%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向 担保基金中心出具《不可撤销信用反担保函》,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向担 保基金中心提供信用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旗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浦卫公路16299 弄11 号1 层101 室A
3、法定代表人:姜丹丹
4、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成立日期:2012 年2 月13 日
7、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从事智能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网 络工程,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信息技术外包、知识流程外 包,投资管理(除金融、证券等国家专项审批项目),广告设计、制作,展览展 示服务,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电子数码产品,计算机、软 件及辅助设备,家用电器,通讯器材,厨房用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工艺礼 品,健身器材,日用百货,办公文化用品,文体用品,旅游用品,皮革制品,化 妆品,珠宝饰品,金银饰品,金银制品,邮票,纪念币,收藏品(不含文物), 艺术品,文物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从事货物进出 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增值电信业 务(详见许可证),食品销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 装帧流通人民币,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旗计智能100%的股权,旗计智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旗 计智能资产总额761,824,821.58 元,负债总额178,504,947.34 元,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资产574,063,740.57 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4,829,137.72 元, 营业利润-12,484,459.57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471,717.03 元。
截至2025 年9 月30 日,旗计智能资产总额680,678,999.68 元,负债总额 109,234,299.66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562,206,646.02 元。2025 年1-9 月,实现营业收入36,302,110.69 元,营业利润-11,927,950.09 元,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11,857,094.55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经查询,旗计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
2、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1056 号16 层
3、法定代表人:陈炯
4、开办资金:50 万元人民币
5、机构类型:事业单位
6、举办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7、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的运营管理, 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协调处理基金理事会日常事务等职责。
8、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经查询,担保基金中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近日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 公司为旗计智能与该行签署的5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形成的债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 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 他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 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旗计智能向担保基金中心出具《委托担保承诺书》,委托其对500 万元 借款合同项下本金的85%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向担保基金中心出具《不可撤销信用反担保函》,公司以连带责任 保证的方式向担保基金中心提供信用反担保。反担保保证的范围为《委托担保承 诺书》中约定的旗计智能应向担保基金中心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担保基金中 心因履行保证责任支付的全部款项、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等费用。保证期间自担 保基金中心代偿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发 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公司为其担保的财务 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 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审批的公司及子公司担保及反担保额度为129,075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33.90%;提供实际担保及反担保余额58,66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6.32%。其中子公司因授信需要由上 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担保的,公司对其提供的反担 保余额为8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54%。公司无逾期对外 担保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责任。
七、备查文件目录
1、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保证合同》;
4、《委托担保承诺书》;
5、《不可撤销信用反担保函》。
特此公告。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