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刘明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刘明强先生的通知,获悉刘明强先生于2024年2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现将本次增持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副总经理刘明强先生。本次增持前,刘明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刘明强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增持日期:2024年2月5日
5、增持数量及比例: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6、增持总金额:555,000元
7、增持前后持股数量
姓名 | 职务 | 2023年12月31日持股数量 | 31日至2024 年2月5日 股份变动情 况 | 本次增持前 | 本次增持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刘明强 | 经理 | 320,000 | 于2024年1月31日增持公司股份220,000股 | 540,000 | 0.10% | 690,000 | 0.12% |
三、其他说明
1、刘明强先生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刘明强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在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