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4-05-18  中能电气(300062)公司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4年5月15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及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57,577,3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11,151,546.5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权益分派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7,577,3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562陈添旭
207*****023CHEN MANHONG
307*****024吴昊
402*****833刘明强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16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分派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债“中能转债”转股价格将由6.42元/股调整为6.4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格的情形,不存在需要进行最低减持价格调整的情形,除“中能转债”转股价格需要调整外,不存在股权激励等其他价格调整的情形。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区金洲北路2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于春江、陈榆

咨询电话:0591-83736936

传真电话:0591-86550211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 年 5 月 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