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证券代码:300062证券简称:中能电气公告编号:2025-015债券代码:123234债券简称:中能转债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1、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权益分派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526,437.16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37,176,245.6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231,563,864.9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38,451,154.28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及后续日常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元)011,151,546.525,575,773.26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7,526,437.1652,203,661.9941,113,965.92
研发投入(元)60,259,843.8559,233,009.9336,870,672.02营业收入(元)1,147,513,254.291,659,504,953.651,312,163,263.60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31,563,864.9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38,451,154.28
上市是否满足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6,727,319.7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5,263,730.2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16,727,319.7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156,363,525.8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3.80%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否
公司2022年度至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6,727,319.78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金额高于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2024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
利润的10%或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该期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鉴于公司2024年度的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及后续日常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盈利状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持续经营能力等各种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的净利润为负值,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3、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