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5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的 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5 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 年5 月15 日9:15—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 会召集,现场会议于2026 年5 月15 日14:30 在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区金洲北 路20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添旭先生主持,除股东出席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外,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81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30,908,69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6558%。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代表4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28,292,16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36.24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7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616,53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15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77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616,53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154%。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 东及股东授权代表0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7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616,539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0.4154%。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陈添旭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0,484,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4%;反对30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7%; 弃权1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92,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3.8007%;反对30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1.7965%;弃权1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28%。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作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0,475,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23%;反对321,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3%; 弃权1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83,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3.4338%;反对321,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2.2933%;弃权1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28%。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0,471,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05%;反对33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8%; 弃权1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79,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3.2810%;反对33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2.8704%;弃权1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86%。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0,472,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10%;反对322,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7%; 弃权1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80,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3.3192%;反对322,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2.3316%;弃权1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93%。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0,488,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1%;反对322,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7%; 弃权9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96,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3.9498%;反对322,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2.3316%;弃权9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87%。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0,485,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6%;反对315,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6%;
弃权10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93,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3.8160%;反对315,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2.0564%;弃权10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76%。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0,462,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67%;反对344,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2%; 弃权10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70,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2.9408%;反对344,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3.1647%;弃权10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4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0,488,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0%;反对318,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9%; 弃权10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96,2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3.9383%;反对318,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2.1672%;弃权10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45%。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0,485,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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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169%;反对320,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0%; 弃权10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93,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3.8428%;反对320,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2.2628%;弃权10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45%。
10、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0,489,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6%;反对321,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3%; 弃权9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97,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3.9918%;反对321,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2.2895%;弃权9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87%。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0,478,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36%;反对329,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8%; 弃权1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86,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3.5485%;反对329,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2.6029%;弃权1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刘孙斌律师、蔡禧嘉律师出席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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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 《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