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8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创业板综指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往来函件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五)前期披露的信息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66),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66,838.6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99.1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0.30%。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询问函及回函。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