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集团:关于为二级全资子公司北京品众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二级全资子公司北京品众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龙集团”)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就公司之二级全资子公司北京品众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品众”)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上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二、担保额度的审批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1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子公司提供12.13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事宜的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在总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根据上述授权,公司对北京品众可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2,800万元。
本次担保开始履行后,公司为北京品众已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0,272万元,尚余担保额度为32,528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北京品众的实际担保余额为35,272万元。
三、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品众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通路25号5幢
3、法定代表人:冯毅
4、注册资本:14,0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棋牌室);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11年1月7日
8、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品众创新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北京品众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 |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
129,300.11 | 49,831.19 | 79,468.91 | 145,861.35 | 71,194.88 | 74,666.47 | |
2023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2年度(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385,736.25 | 5,626.19 | 4,359.48 | 597,501.08 | 8,013.94 | 6,835.52 |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天龙集团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分别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被担保的主债权: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在与北京品众签署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对北京品众所享有的所有债权,包括在2024年3月4日到2025年3月3日的期间内,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因与北京品众办理各类业务而产生的债
权,以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最高债权额: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其中债务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3、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共121,300万元,公司已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8,853万元,尚余担保额度42,447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含反担保、业务担保)为63,361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1.09%。子公司对母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5,2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3,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品众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编号:平银公客三综字20240226第001号);
4、天龙集团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
平银公客三额保字20240226第001号)。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