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集团: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的公告
副总经理王娜,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东阳,董事蔡威,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晶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公司副总经理王娜,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东阳,董事蔡威,副总经理梅琴,副总经理冯羽健,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晶,计划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740,25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2294%。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分别收到王娜女士、陈东阳先生、蔡威先生、王晶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2024年9月27日,以上四名股东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王娜女士、陈东阳先生、蔡威先生、王晶女士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在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9月27日期间,王娜女士、陈东阳先生、蔡威先生、王晶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1,184,375股、129,500股、50,000股、81,375股,减持股份数量分别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61%、
0.0171%、0.0066%、0.0107%。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股份来源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王娜 | 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9月27日 | 集中竞价交易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 4.15-4.50 | 4.31 | 1,184,375 | 0.1561% |
陈东阳 | 4.50 | 4.50 | 129,500 | 0.0171% | |||
蔡威 | 4.19 | 4.19 | 50,000 | 0.0066% | |||
王晶 | 4.30-4.80 | 4.49 | 81,375 | 0.0107% |
2、本次股份变动前后股东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 | 本次减持后 | ||
持股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王娜 | 合计持有股份 | 4,737,500 | 0.62% | 3,553,125 | 0.47%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184,375 | 0.16% | 0 | 0.00% | |
限售条件流通股 | 3,553,125 | 0.47% | 3,553,125 | 0.47% | |
陈东阳 | 合计持有股份 | 518,000 | 0.07% | 388,500 | 0.05%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29,500 | 0.02% | 0 | 0.00% | |
限售条件流通股 | 388,500 | 0.05% | 388,500 | 0.05% | |
蔡威 | 合计持有股份 | 200,000 | 0.03% | 150,000 | 0.02%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0,000 | 0.01% | 0 | 0.00% | |
限售条件流通股 | 150,000 | 0.02% | 150,000 | 0.02% | |
王晶 | 合计持有股份 | 325,500 | 0.04% | 244,125 | 0.03%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81,375 | 0.01% | 0 | 0.00% | |
限售条件流通股 | 244,125 | 0.03% | 244,125 | 0.03% |
注:上表中限售条件流通股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关于减持股份的说明
1、公司副总经理王娜,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东阳,董事蔡威,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所涉股东副总经理梅琴、副总经理冯羽健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及时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王娜女士、陈东阳先生、蔡威先生、王晶女士分别出具并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