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集团: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集团”、“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县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蒲江支行”)签署了《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龙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龙”)与邮储银行蒲江支行签署的《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项下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本金的额度为人民币2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额度的审批
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14.7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事宜的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在总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根据上述授权,公司对成都天龙可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700万元。
本次担保开始履行后,公司已向成都天龙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500万元,尚余担保额度为1,2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成都天龙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300万元。
三、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成都天龙油墨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成都市蒲江县寿安镇博世路375号
3、法定代表人:冯亮
4、注册资本:5,5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油墨(以上核准项目需要行政许可或审批的,取得相关许可或者审批后经营;国家禁止或限制的不得经营);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7、成立日期:2011年6月1日
8、股东情况: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9、企业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成都天龙油墨有限公司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
16,125.52 | 9,978.25 | 6,147.26 | 14,738.78 | 8,886.72 | 5,852.06 | |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3年度(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1,354.31 | 471.86 | 336.53 | 13,474.80 | 678.09 | 475.63 |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天龙集团与邮储银行蒲江支行签署的《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主合同及最高债权额:成都天龙与邮储银行蒲江支行签署的《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及依据该合同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为本合同之主合同。主合同项下的借款额度为人民币200万元。
2、最高额担保债权确定期间:自2025年1月8日至2029年1月7日。
3、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交易费用、汇率损失、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成都天龙应向邮储银行蒲江支行支付的其他款项、邮储银行蒲江支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担保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等)以及因成都天龙违约而给邮储银行蒲江支行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共147,500万元,公司已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11,955.5万元,尚余担保额度35,544.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含反担保、业务担保)为56,112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98%。子公司对母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9,4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6,890万元。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诉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成都天龙与邮储银行蒲江支行签署的《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55100033920250108075161);
2、天龙集团与邮储银行蒲江支行签署的《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51000339250108146831)。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