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集团: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3-27  天龙集团(30006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063证券简称:天龙集团公告编号:2026-017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近日,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龙集团”)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公司之二级全资子公司北京品众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品众”)与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授信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整,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近日,天龙集团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要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高要支行”)签署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天龙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天龙”)与农业银行高要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广东天龙为天龙集团在上述借款合同项下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1,5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额度的审批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2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4.7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股东会已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事宜的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并授权公司法定代

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在总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根据上述授权,公司对北京品众可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7,400万元。

本次担保开始履行后,公司为北京品众已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9,000万元,尚余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28,4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北京品众的实际担保余额25,958万元。

广东天龙已出具了股东决定,同意为天龙集团向农业银行高要支行履行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品众

1、名称:北京品众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通路25号5幢

3、法定代表人:冯毅

4、注册资本:14,0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棋牌室);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11年1月7日

8、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品众创新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北京品众

北京品众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118,953.1640,270.3178,682.85121,871.6345,878.6575,992.98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88,056.143,588.802,689.88398,411.561,028.57728.99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天龙集团

1、名称: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肇庆市金渡工业园内

3、法定代表人:冯毅

4、注册资本:75,852.715万元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01年1月2日

8、股东情况:冯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25.06%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天龙集团(母公司)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182,946.3060,390.40122,555.90163,722.7853,729.74109,993.05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37,861.1212,551.8012,562.8650,310.8110,173.7410,173.74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天龙集团与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

下:

1、债务人:北京品众

2、业务发生期间:2025年5月19日起至2027年3月18日止。

3、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2,000万元。

4、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北京品众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债务分笔到期,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7、本合同生效后,即时覆盖天龙集团与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合同编号为07700BY25000243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债权确定期间、担保限额及各方权利义务均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二)广东天龙与农业银行高要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主合同:天龙集团与农业银行高要支行签署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人民币1,500万元。

3、保证范围:天龙集团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天龙集团和广东天龙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农业银行高要支行与天龙集团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广东天龙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公司经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共147,500万元,公司已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6,955.5万元,尚余担保额度40,544.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含反担保、业务担保)为59,985万元,实

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86%。子公司对母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4,3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7,100万元。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天龙集团与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7700BY26000127)。

2、天龙集团与农业银行高要支行签署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44010120260007304);广东天龙与农业银行高要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44100120260013885)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