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金刚1:关于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郑州华晶”)于近日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复函》【(2023)豫
破
号】及《决定书》【(2023)豫
破
号之一】,同意管理人关于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的决定、准许公司在重整期间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复函》主要内容本院于2023年
月
日收到管理人提交的《关于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的请示》,称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有利于保持企业资产价值最大化,有利于保障债权人与职工等各方利益,有利于重整投资人招募,且公司具备继续营业条件,管理人决定公司继续营业,并报请我院。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管理人关于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的决定。
二、《决定书》主要内容2023年
月
日,郑州华晶向本院提出申请,称郑州华晶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完善、正常运转,具备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条件和能力。由郑州华晶公司自行管理能够有效维护和提升生产经营销售的效率,能够保障重整期间各项决策的正常制定与落实。郑州华晶公司承诺在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实务中,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自觉接受管理人监督,促进财产增值保
公告编号:2023-021值保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请求本院许可其在重整期间,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本院认为,在重整期间,债务人可以申请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郑州华晶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完整、正常运转,生产经营、职工在岗在位情况良好,其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有利于企业重整和债权人利益保护。郑州华晶公司主动接受管理人监督,管理人监督方案和工作制度合理全面。综上,郑州华晶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决定如下:
准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三、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16日起暂停转让,目前涉及暂停转让的事项暂未消除。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复函【(2023)豫01破47号】;
2、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豫01破47号之一】。
特此公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