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金刚1: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02  金刚退(300064)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0证券代码:400134证券简称:R金刚1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于2023年5月12日裁定受理河南方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郑州华晶”)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3年5月15日指定公司破产重整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2023年7月20日,郑州中院作出(2023)豫01破47号裁定,裁定对郑州华晶公司、郑州旭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灏鼎钻石有限公司、郑州华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华晶等四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为依法推进郑州华晶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工作,维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充分提升企业价值,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遴选重整投资人。在报名截止日内,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投金控”)向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并缴纳了保证金,郑州华晶等四家公司、管理人与农投金控签署了《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之重整投资协议》,确定了农投金控为牵头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与特定投资人农投金控签署了《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投资协议之特定投资人协议》(以下简称“特定投资人协议”),截至目前,农投金控已经支付特定投资人对应的全部投资价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订主体的基本情况甲方1: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11号甲方2:郑州旭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科学大道101号甲方3:河南灏鼎钻石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邵元乡产业集聚区苏州路96号甲方4:郑州华晶实业有限公司地址:荥阳市科学大道100号乙方: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如意东路36号农投国际中心监督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11号以上甲方、乙方合称为“双方”。

二、特定投资人协议的投资方案摘要

(一)在郑州华晶等四家公司重整过程中,将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票及同比例缩股,转增股票将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及清偿债权。

(二)经过公开招募,确定农投金控及/或其指定主体牵头,并联合其他投资人共同参与郑州华晶等四家公司重整投资。根据重整计划,乙方将作为特定投资人,在郑州华晶等四家公司重整计划被法院裁定批准且生效后,受让转增股票。

(三)双方确认,乙方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有条件受让郑州华晶全部转增股票,受让的条件包括:

1.提供现金。乙方合计向郑州华晶等四家公司支付受让转增股票现金约

0.64亿元,用于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郑州华晶等四家公司负债及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2.解决资金占用问题。①乙方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向郑州华晶等四家公司提供约9.15亿股股票,按照1.66元/股的价格,解决15.19亿元的资金占用问题,甲方在取得股票后,将由财务投资人有条件受让;②乙方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提供约5.80亿股股票,按照5元/股的价格,由郑州华晶等四家公司清偿违规担保债权之外的普通债权,以解决剩余资金占用问题。

3.解决部分违规担保问题。乙方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向违规担保债权人提供约9.59亿股股票、0.77亿元现金,用于清偿违规担保债权。

(四)乙方确认,为便于重整计划的执行,前述需提供的股票,在受让郑州华晶转增股票时,同步提供至郑州华晶及/或其管理人指定的证券账户,由郑州华晶及/或其管理人按照本协议及重整计划规定的用途统一安排。前述向违规担保债权人提供的现金,一并转入郑州华晶及/或其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由郑州华晶及/或其管理人按照本协议及重整计划规定清偿违规担保债权。

(五)乙方承诺,为彻底化解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并助力公司尽快恢复持续盈利能力,前述提供的股票及为违规担保债权人提供的现金,均不向郑州华晶等四家公司追索。郑州华晶等四家公司仍享有向资金占用的实际占用主体、违规担保债权的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如前述资源有剩余,不再返还,用于化解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届时剩余的偿债现金可用于补充公司流动性,剩余的偿债股票可依法注销、在二级市场变现或按照股东会决议进行安排。

转增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最终转增股票为准。

三、本次重整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郑州华晶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已经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郑州中院已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郑

州华晶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目前公司正在根据重整计划依法全面开展重整计划执行相关工作,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生产经营有序进行。本次《特定投资人协议》的签订是郑州华晶等四家公司重整程序的必要环节。如后续重整程序得以顺利推进并实施,郑州华晶等四家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将得到改善,摆脱债务和经营困境,化解破产清算风险,重新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郑州华晶等四家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郑州华晶等四家公司仍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