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兰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信”、“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海兰信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6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73,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余额包销。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发行的组织实施,确定本次发行的债券每张面值为100.00元,按面值发行,存续期限为6年期。截至2020年12月17日,公司共计募集资金73,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869.8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2,132.60万元(含利息收入2.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20年12月17日汇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泰国际支行开立的账号8110701012801971766的人民币账户内。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9,874.8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2,597.12万元(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339.40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338.15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42,939.32万元(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144.8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3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2,939.3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该管理办法于2020年4月22日经公司董事会四届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制度要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代表人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公司定期由内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20年12月17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2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2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23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海兰船舶电气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途索海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签订《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高恩(海南)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鹦(海南)技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632440440 3,327.17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77010122001218501 61.8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10727801040011085 1.5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泰国际支行 8110701012801971766 9,528.30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20000002679600038010367 1.6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1072780104001110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622070100100015068 1.1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622070100100015182 17.72合计 12,939.32
上述存款余额中,包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144.87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1: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变更情况
1)第一次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议案同意将“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公司拟将实施主体由海兰信变更为公司全资三级公司海南瑞海海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变更为海南省三亚市;实施方式由购置物业并搭建基础研发和办公环境变更为购置土地建设研发中心和办公用房,并采用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配套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具体地块信息和价款情况尚在商讨程序中,公司会加紧督促相关协议的签订,尽快启动项目实施,并
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第二次变更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两个募投项目进行变更:(1)使用截至2022年8月5日“年产智能船舶系统370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360件套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用于公司“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该项目将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高恩(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实施;(2)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三级公司海南瑞海海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鹦(海南)技术有限公司。
(2)变更原因
1)第一次变更原因公司拟投建的智慧海洋技术中心,是作为海洋数据业务未来发展的重要创新载体,为公司拓展海洋数据业务提供全面技术支撑。海底数据中心(UDC)业务是公司目前着力拓展的主营业务方向,且公司在三亚已布局了海底数据中心示范项目。海南瑞海注册地为海南省海口市,以其为主体实施智慧海洋技术中心项目具有地理优越性。因此,为了提高公司各领域业务的联动性,契合公司实现从设备和解决方案供应商向数据服务提供商的战略转型规划,公司将智慧海洋技术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海南瑞海,实施地点变更为海南省三亚市,实施方式变更为购置土地建设研发中心和办公用房。上述“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变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5,100.61万元不变。海南瑞海将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秀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存放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的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原民生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智慧海洋技术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变更后,涉及需向
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办理环境评价等手续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第二次变更原因
①年产智能船舶系统370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360件套项目
项目启动以来,公司生产经营、资源调配、募投项目推进工作相对迟缓,为确保在手订单的及时执行,上述项目进度有所延后。现为更好推进公司海底数据中心(UDC)业务加速发展,结合公司各业务体经营情况,经公司审慎研判,决定将“年产智能船舶系统 370 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 360 件套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21,411.10 万元(受审议日期与实施日期利息及理财收益结算影响,具体金额以划转募集资金当日帐户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该项目将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高恩(海南)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年末,公司将“年产智能船舶系统370 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360 件套项目”最终尚未投入资金21,511.80万元转为用于“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
②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拟投建的智慧海洋技术中心,是作为海洋数据业务未来发展的重要创新载体,为公司拓展海洋数据业务提供全面技术支撑。海底数据中心(UDC)业务是公司目前着力拓展的主营业务方向,且公司将在海南省临水县开展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因此,为了提高公司各领域业务的联动性,契合公司实现从设备和解决方案供应商向数据服务提供商的战略转型规划,公司将“智慧海洋技术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海鹦(海南)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海南省陵水县。除上述变更事项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无其他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实际使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资金中,除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中。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5月25日、2022年8月24日,分别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1-2: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得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0号)同意注册。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根据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司共发行股票30,581,039股,每股价格人民币9.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为30,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12日,公司共计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5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5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22年12月13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清华园支行110905751110805的人民币账户内。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等共计(不含税金额)
598.11万元外,实际可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9,401.89万元。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不适用。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809.8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20,597.84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11万元和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64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597.8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该管理办法于2020年4月22日经公司董事会四届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制度要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代表人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公司定期由内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22年12月13日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清华园支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三沙海兰信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
宜签订《募集资金六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清华园支行 110905751110805 597.8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811070101450245003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051122000000118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898902232010808 -
合计 597.84上述存款余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11万元和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64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1: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实际使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资金中,除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中。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得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其鉴证结论为:经审核,我们认为,海兰信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海兰信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获取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查阅了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访谈了相关人员。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1-1
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总额 72,130.1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463.27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6,313.3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338.15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6,313.34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4.21%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年产智能船舶系统370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360件套项目
是 21,511.80
已变更募投项目,不适用
不适用 是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
是
21,511.80 12,034.37 12,034.37 55.94% 2023年6月
不适用 否海洋先进传感器综合智能作业平台项目
否 15,941.98 15,941.98 - - - 2023年12月
不适用 否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是 24,801.53 24,801.53 8,428.90 8,428.90 33.99% 2023年12月
不适用 否补充营运资金 否 9,874.88 9,874.88
9,874.88 100.00%
不适用 否合计 — 72,130.19 72,130.19 20,463.27 30,338.15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年产智能船舶系统370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360件套项目”变更为“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年产智能船舶系统 370 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 360 件套项目”启动以来,公司生产经营、资源调配、募投项目推进工作相对迟缓,为确保在手订单的及时执行,上述项目进度有所延后。为更好推进公司 UDC 业务加速发展,结合公司各业务体经营情况,经公司审慎研判,决定将“年产智能船舶系统 370 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 360 件套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用于公司“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第一次变更: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变更为海南省三亚市。第二次变更:实施地点由海南省三亚市变更为
海南省陵水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由购置物业并搭建基础研发和办公环境变更为购置土地建设研发中心和办公用房,并采用土地使用
权和海域使用权配套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公司已将本次募集资金中30,000.00万元转入一般
账户,用于日常经营。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资金中,除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年产智能船舶系统370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360件套项目已变更为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表。
附表1-2
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
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
年产智能船舶系统370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360件套项目
21,511.80 12,034.37 12,034.37 55.94%
2023年6月
不适用
否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24,801.53 8,428.90 8,428.90 33.99%
2023年12月
不适用
否合计— 46,313.33 20,463.27 20,463.27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第一次变更,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公司拟投建的智慧海洋技术中心,是作为海洋数据业务未来发展的重要创新载体,为公司拓展海洋数据业务提供全面技术支撑。海底数据中心(UDC)业务是公司目前着力拓展的主营业务方向,且公司在三亚已布局了海底数据中心示范项目。为了提高公司各领域业务的联动性,契合公司实现从设备和解决方案供应商向数据服务提供商的战略转型规划。公司于 2022 年5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2 年5 月2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议案同意将“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公司拟将实施主体由海兰信变更为公司全资三级公司海南瑞海海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变更为海南省三亚市;实施方式由购置物业并搭建基础研发和办公环境变更为购置土地建设研发中心和办公用房,并采用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配套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第二次变更,年产智能船舶系统370 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360 件套项目和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议案同意公司对两个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年产智能船舶系统 370 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 360 件套项目:项目启动以来,公司生产经营、资源调配、募投项目推进工作相对迟缓,为确保在手订单的及时执行,上述项目进度有所延后。现为更好推进公司海底数据中心(UDC)业务加速发展,结合公司各业务体经营情况,经公司审慎研判,决定将“年产智能船舶系统 370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
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
额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360件套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21,411.10万元(受审议日期与实施日期利息及理财收益结算影响,具体金额以划转募集资金当日帐户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该项目将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高恩(海南)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年末,公司将“年产智能船舶系统370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360件套项目”最终尚未投入资金21,511.80万元转为用于“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三级公司海南瑞海海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鹦(海南)技术有限公司。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附表2-1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总额 29,401.8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809.80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809.80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海洋基础工程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否 20,581.32 20,581.32
0%2025年12月
不适用
否补充营运资金 否 8,820.57 8,820.57 8,809.80 8,809.80 99.88%
不适
用
否合计— 29,401.89 29,401.89 8,809.80 8,809.80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公司已将
本次募集资金中20,000.00万元转入一般账户,用于日常经营。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资金中,除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
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0,000.00万元,本表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承销费、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等合计为598.11
万元后的余额。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铎 王立泉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