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兰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2  海兰信(300065)公司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2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年10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申万秋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4,200,9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6132%。其中: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6,442,7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9507%,其中1名股东出现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重复表决的情形,其代表的股份242,596股应剔除。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182人,代表股份128,000,7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6961%。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4人,代表股份128,008,8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69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8,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2人,代表股份128,000,7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696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1项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子公司业绩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182,3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7920%;反对2,826,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0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182,3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920%;反对2,826,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0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申万秋回避表决,该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汪华、徐皖蒙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结果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