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兰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海兰信保荐代表人姓名:张铎 联系电话:010-83939268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立泉 联系电话:010-839392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是,保荐机构已进一步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关于业绩波动
2023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816.00万元,同比下降20.7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4.56万元,同比上升32.61%;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2,207.87万元,同比上升32.97%。2023年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5,368.84万元,同比上升4.0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636.20万元,同比上升
85.25%;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
14,792.14万元,同比上升81.99%;2023年全年业绩较2022年度有所上升,但仍为亏损状态;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转让了一家非主业且多年亏损的子公司控制权,导致产生投资亏损约700万元;同时,报告期内因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影响,部分客户资金流动性在当年有所减弱,回款周期明显延长,存量应收账款账龄增加,在2023年年报审计时对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进行了审慎考虑,于年末计提了较大金额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保荐机构已提示公司关注未来业务开展、经营业绩情况。
2、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
实施情况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38,723.52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53.69%;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累计使用8,809.8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54,665.51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75.79%;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累计使用8,809.8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6%。保荐机构已提示公司关注内外部形势的变化,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关注相关事项,持续评估论证并优化募集资金使用方向,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年12月21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规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内幕信息管理等持续督导关注要点和持续督导期间违规处罚案例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
和执行
无 不适用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保荐机构已提示公司关注内外部形势的变化,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就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延缓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积极推动优化项目资源配置、调整推进实施方案。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
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1、2023年全年,公
司实现营业收入
75,368.84万元,同
比上升4.04%;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11,636.20万元,同
比上升85.25%;实
现扣非归母净利润-
14,792.14万元,同
比上升81.99%;
2023年全年业绩较
2022年度有所上
升,但仍为亏损状
态。
2、2020年公司支付
现金购买深圳欧特
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现更名为“海南
欧特海洋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欧
特海洋”)100%股
权。本次交易标的
资产欧特海洋100%
股权的评估值为
34,006.82万元,经
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的交易价格为
34,000万元。
欧特海洋的业绩承
诺为2020年、2021
年和2023年经审计
的合并报表口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净利润分别不
低于2,805.34万元、
3,262.66万元和
4,517.31万元。业绩
承诺人未实现2023
年度的业绩承诺。
1、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公司部分子
公司在2022年下半年期间业务无法在原主体内正常开展,以致阶段性的业绩不及预期,导致2022年度发生大额商誉减值和资产减值。2023年度,公司持续强化内部管理,管理费用下降36.64%,销售费用下降
14.64%;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12,043.67万元,同比增加
959.86%;报告期内毛利率23.23%,同
比增加4.98%。公司从体系改革、聚焦主营、降费增效、剥离低质业务、处置不良资产、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优化供应链管理等多维度多举措积极采取措施,盈利能力有所增长。未来,公司智能航海业务将建设岸基“大脑”以及不少于1000+艘船的前端感知、全力推动海底数据中心与海上风电的融合,并深化海洋信息服务的模式,全面服务国家海洋强国战略。
2、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
公司已将业绩补偿具体金额告知补偿义务人(申万秋),并将督促其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补偿。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
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解决措施
1.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是 不适用
3.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无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 铎 王立泉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