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川智慧: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2  三川智慧(30006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066 证券简称:三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32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建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19,232,2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3095%,其中:以现场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7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18,240,1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2141%;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92,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954%;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5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92,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5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19,231,8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9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5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4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19,231,8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9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5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4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19,231,8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9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5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4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

的0.0000%。

(四)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19,231,8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9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5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4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2年实现净利润185,499,667.2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8,549,966.73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662,423,216.16元,减去2021年度分配现金股利31,200,997.86元,本年度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798,171,918.84元。

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040,033,2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200,997.86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419,231,8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9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597%;反对

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4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9,231,8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9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5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4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采取累积投票制度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李建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19,207,4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4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67,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7.5004%。

表决结果为:当选。

(2)选举李强祖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19,207,4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4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67,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7.5004%。

表决结果为:当选。

(3)选举宋财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19,207,4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4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67,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7.5004%。

(4)选举童为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19,207,4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4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67,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7.5004%。

表决结果为:当选。

(5)选举左富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19,207,4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4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67,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7.5004%。

表决结果为:当选。

(6)选举钱龙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19,207,4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4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67,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7.5004%。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采取累积投票制度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郭华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419,207,4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4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67,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7.5004%。

表决结果为:当选。

(2)选举李旭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419,207,4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4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67,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7.5004%。

表决结果为:当选。

(3)选举曹元坤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419,207,4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4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67,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7.5004%。

表决结果为:当选。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采取累积投票制度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童保华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419,207,4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4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67,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7.5004%。表决结果为:当选。

(2)选举刘建华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419,207,4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4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67,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7.5004%。

表决结果为: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指派邓鸿成律师、黄辽希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