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川智慧: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05  三川智慧(300066)公司公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040,033,2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200,997.86元。本次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23年4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

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0,033,2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297江西三川集团有限公司
201*****537李建林
301*****195李强祖
401*****090童保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4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刘佳

咨询电话:0701-6318005 传真电话:0701-631801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五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