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川智慧: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22年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7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要求年审会计师对部分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在2023年5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西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问询函的相关问题,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问询函中所列示的问题逐项落实、核查和回复。鉴于问询函中部分问题及回复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同时部分内容需要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拟于2023年5月16日前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