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川智慧: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6 证券简称:三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009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在公司数智工厂二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8日以书面送达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童保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7,329.3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52%;实现营业利润6,263.6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8.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76.7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3.4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92,523.96万元,同比下降10.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50,204.85万元,同比上升1.2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谨慎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地审核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76.78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835.01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83.50万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116,576.09万元,减去2023年度分配现金股利5,200.1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5,469.19万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7,328.5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6.1.14条要求,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应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本期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15,469.19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040,033,2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200,997.86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制定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防范运营风险,保障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的资产安全和完整。公司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总体上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定价公允,未对公司的运营自主性造成影响,也没有产生业务上的依赖,未发现内幕交易情况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童保华先生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决议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
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执业素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天和永磁2024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天和永磁未完成业绩承诺,由业绩承诺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有利于保障公司利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该业绩承诺补偿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天和永磁2024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公告》《关于赣州天和永磁材料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天和永磁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天和永磁贷款提供信用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公司对天和永磁具有控制权,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天和永磁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天和永磁提供不超过2亿元贷款担保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