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川智慧: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09  三川智慧(300066)公司公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议案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于2026 年5 月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建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 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293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90,136,5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5119%,其 中:以现场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6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70,811,38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6538%;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87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9,325,14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581%;通 过现场或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287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9,325,14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58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89,496,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60%;反对5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8%; 弃权1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685,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88%;反对52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08%;弃权11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904%。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89,486,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3%;反对5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5%; 弃权1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92%。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674,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44%;反对53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51%;弃权11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904%。

(三)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89,487,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6%;反对5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8%; 弃权12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676,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12%;反对52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08%;弃权12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380%。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89,484,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29%;反对5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弃权1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673,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256%;反对53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29%;弃权1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915%。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9,480,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9%;反对5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6%; 弃权13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669,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65%;反对51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68%;弃权13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7167%。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6年度交易额 度的议案》

关联股东江西三川集团有限公司、李建林、李强祖、宋财华、童为民已在审 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数不纳入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表决结果:同意18,796,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395%;反对58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53%;

弃权12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6653%。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610,9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043%;反对58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40%;弃权12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717%。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9,163,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6%;反对8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6%; 弃权13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352,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646%;反对84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29%;弃权13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825%。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李建林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6,521,503 股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 票)所持股份的99.0734%。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5,710,1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81.2937%。

(2)选举李强祖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6,481,4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股份的99.0631%。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5,670,1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81.0866%。

(3)选举宋财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6,481,4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股份的99.0631%。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5,670,0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81.0866%。

(4)选举童为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6,481,48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股份的99.0631%。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5,670,1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81.0867%。

(5)选举钱龙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6,497,1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股份的99.0671%。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5,685,7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81.1676%。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刘泽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6,490,3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股份的99.0654%。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5,678,9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81.1326%。

(2)选举曹元坤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6,480,3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股份的99.0629%。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5,668,9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81.0808%。

(3)选举金学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6,496,97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股份的99.0671%。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5,685,5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81.1668%。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指派邓鸿成律师、黄辽希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

特此公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会的法律意见书》。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