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诺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业务的公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购回业务的公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诺其”)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纪立军先生函告,获悉纪立军先生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同时与其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纪立军 | 是 | 3,084.43 | 8.56% | 2.94% | 1,462.43万股为高管锁定股 | 否 | 2023-3-31 | 2024-3-29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个人融资 |
注:本次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解除质押日 | 质权人 |
纪立军 | 是 | 3084.43 | 8.56% | 2.94% | 2020-8-18 | 2023-4-3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变动前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本次变动后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万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万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纪立军 | 36,030.7620 | 34.31% | 15,431.56 | 15,431.56 | 42.83% | 14.69% | 7,686.56 | 49.81% | 19,336.5115 | 93.87% |
张烈寅 | 5,139.4637 | 4.89% | 0 | 0 | 0.00% | 0.00% | 0 | 0.00% | 0 | 0.00% |
合计 | 41,170.2257 | 39.20% | 15,431.56 | 15,431.56 | 37.48% | 14.69% | 7,686.56 | 49.81% | 19,336.5115 | 75.13% |
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控股股东纪立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烈寅女士未来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5,431.56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37.4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69%,对应融资余额20,826万元。上述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偿付能力。
3、控股股东纪立军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股权质押、解除质押文件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