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电源: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21  南都电源(300068)公司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系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后,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通知,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经全体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沈岑宽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沈岑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沈岑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4年5月21日

附件:沈岑宽先生简历

沈岑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9月出生,硕士学历。2000年加入公司,历任杭州南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等职务。现任安徽南都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杭州南都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南庐酒店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南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沈岑宽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