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南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9  ST南都(300068)公司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9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19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界首市田营科技园南都大道1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4、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东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保义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35 人,代表股份165,491,79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 同)的18.62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 人,代表股份152,501,13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5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21 人,代表股份 12,990,6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17%。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28 人,代表股份13,396,01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 人,代表股份 405,3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21 人,代表股份12,990,6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17%。

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对提 请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0,753,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1368%;反对4,122,5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11%;弃权6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2%。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8,657,5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281%;反对4,122,5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742%;弃权6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76%。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9,413,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6.3271%;反对5,547,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21%;弃权53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317,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255%;反对5,547,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107%;弃权53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39%。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9,390,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6.3133%;反对5,562,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11%;弃权5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6%。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294,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553%;反对5,562,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227%;弃权5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21%。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0,654,0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0768%;反对4,333,5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86%;弃权50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8,558,2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869%;反对4,333,5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493%;弃权50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38%。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2,807,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3783%;反对2,251,3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04%;弃权4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3%。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712,1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655%;反对2,251,3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059%;弃权4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86%。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3,539,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5.3091%;反对4,638,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699%;弃权45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8,299,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587%;反对4,638,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269%;弃权45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44%。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9,993,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6.6775%;反对5,027,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82%;弃权47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897,4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541%;反对5,027,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329%;弃权47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30%。

8.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3,466,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5.2415%;反对4,761,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31%;弃权40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8,226,5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108%;反对4,761,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450%;弃权40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42%。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0,815,8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1745%;反对4,008,5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22%;弃权66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3%。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8,720,0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947%;反对4,008,5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232%;弃权66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21%。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1,749,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7386%;反对1,898,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69%;弃权1,84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7,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45%。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653,5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632%;反对1,898,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685%;弃权1,84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683%。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9,439,2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6.3427%;反对4,222,0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12%;弃权1,83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8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61%。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343,4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181%;反对4,222,0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174%;弃权1,83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64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 上通过。

1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12.01 选举陈建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58,119,4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5.5452%;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6,023,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663%。

陈建根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 选举喻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58,227,6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5.6106%;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6,131,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739%。

喻贞女士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宋雅歌律师、吕卉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进行了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 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