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利华电:关于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 2022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结合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 2023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
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北京央华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央华”)拟与公司关联人王可然先生发生金额约50万元人民币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额度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3年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2022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 | 王可然 | 房屋租赁 | 市场定价 | 50万元 | 36万元 | 36万元 |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
名称:王可然
国籍:中国
户籍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7层801室
证件号码:340111197010184558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富力城B10号楼301邮编:100022电话:15311735823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王可然先生为北京央华法人代表及执行董事,北京央华是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王克然先生为公司关联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2023年度北京央华日常经营需要,对房产租赁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合理预计,交易定价以市场化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和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北京央华与关联人的交易是北京央华为员工解决住房问题所需,是正常合理的商业行为。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子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为上述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与王可然先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关联方牟取属于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及上市公司向关联方利益倾斜的情形。公司与王可然先生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
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与王可然先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关联方牟取属于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及上市公司向关联方利益倾斜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