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利华电: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6日以专人、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3年5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长安先生主持,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王可然先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关联方牟取属于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及上市公司向关联方利益倾斜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玻璃绝缘子数字智慧工厂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项目投资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优化资源配置,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