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利华电:关于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6月13日收到董事兼总经理杨帆先生的书面辞呈,杨帆先生因职务变动决定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杨帆先生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为2022年10月10日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杨帆先生本人及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本届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王军先生(后附简历)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军先生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能够胜任总经理职责的要求,符合总经理的任职条件,王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杨帆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杨帆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13日
附:王军先生简历王军,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年1月至2018年10月,山西金和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供销部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至2021年3月,山西潞宝集团昌宝物资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2021年3月至2022年12月,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长治市元延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供销部部长。
截至公告日,王军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失信行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