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利华电: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金利华电”)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25日以专人送递、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3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长安先生主持,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求,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山西红太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总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借款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公司就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本事项已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同意本次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借款的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韩长安先生、杨帆先生、赵慧先生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