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利华电:关于山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4年5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山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0号)、《关于对王军、周丰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召开专项会议,对《决定书》涉及的问题完成了分析梳理,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明确责任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整改事项具体情况
2023年12月27日,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金利华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利华设备)与浙江金美宏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金美)签订订货合同,约定金利华设备向浙江金美采购绝缘子生产原料钢脚,金额 3400 万元。浙江金美为我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红太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金利华设备与浙江金美发生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我公司在交易发生时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规定。
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6日及2024年5月17日先后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到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方案》。三名与会独立董事对本次违规事项共同提出了《督促整改意见函》。
由于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内部发现后,认定为违规交易,金利华设备与浙江金美签订了解除协议,该项交易已经解除,双方均不再承担任何义务。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整改措施
1. 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
为从根本上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提高公司的合规运作水平,公司聘请专业内控咨询机构作为内部控制治理的指导性机构,对公司进行内控制度的梳理以及内部合规体系的搭建。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整改。按要求将内部控制有关情况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以促进公司平稳、规范、健康发展。
2. 加强子公司关联交易核查
为增强各责任主体关联方识别意识以及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公司对关联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关联方汇总表并及时更新关联交易对手库。组织相关部门对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往来情况重新梳理。全面开展关联交易自查工作,按规定将关联方及交易情况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汇报,以确保关联交易按照规定履行审批及决策程序,切实杜绝违规关联交易情况的发生。后续将持续加强对子公司的规范管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加强子公司关键岗位人员培训
公司董监高及各部门相关人员在本次整改中吸取教训,加强自律,增强规范运作的意识。提高子公司内控合规管理,并对关键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公司管理层、子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学习《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各子公司对关联方交易的识别、认定,使公司关联交易能够及时进行披露。强化责任主体的披露意识,密切关注、跟踪日常事务中与信息披露相关的事项,及时向证券部及董事会反馈公司重大信息,以确保在重大事项发生时,公司能够及时依法履行披露义务。
三、整改总结
公司在收到相关文件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决定书》所指出的问题,并深刻反思了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严格按照山西证监局的要求,积极落实相关事项的整改工作。公司将以本次整
改为契机,加强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的学习,树立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公司内控管理体系,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更好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