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利华电: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会议召开情况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3月4日以通讯方式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委员发出通知,2025年3月10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委员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委员3人。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任吴秋生先生主持,与会委员经过认真讨论,审议了会议的议案,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二、独立董事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议案》
为确保公司电力能源供给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实现绿色环保环境友好的企业发展目标,节约能耗及降本增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金利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北京普能世纪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采购合同》以650万元向其采购500KW/2MWh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购置费、安装费、设计费。
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普能世纪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控股股东同为山西红太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经审议,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董事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属于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及上市公司向董事利益倾斜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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