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0374号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勇波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胡 碟
中 国·上 海 2023年4月6日
专项报告第1页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4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469,612,769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573,753,172.09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9,244,497.9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44,508,674.1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1-00161号的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 目 | 金 额(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354,450.87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17,881.45 |
偿还有息负债 | 336,569.42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9年7月3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12月22日第
专项报告第2页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4年12月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3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进行修订。
2021年12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华桥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且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华桥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终止。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4月6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54,450.8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4,450.8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7,881.45 | 17,881.45 | - | 17,881.45 | 100% | - | - | 不适用 | 否 |
2.偿还有息负债 | 否 | 336,569.42 | 336,569.42 | - | 336,569.42 | 100% | -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54,450.87 | 354,450.87 | - | 354,450.87 | 100% | - | -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354,450.87 | 354,450.87 | - | 354,450.87 | 10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