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5  碧水源(30007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3-046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3年5月20日,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的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5日9:

15至2023年6月5日15:00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3年6月5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号碧水源大厦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804,761,4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786,779,0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7,982,3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804,380,9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255,5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弃权票125,0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17,601,828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7.88%;反对票255,526股;弃权票125,000股。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804,269,5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票366,9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弃权票125,0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17,490,428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7.26%;反对票366,926股;弃权票125,000股。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804,269,5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票366,9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弃权票125,0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17,490,428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7.26%;反对票366,926股;弃权票125,000股。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审议结果:同意票1,804,269,5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票366,9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弃权票125,0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17,490,428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7.26%;反对票366,926股;弃权票125,000股。

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804,269,5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票366,9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弃权票125,0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17,490,428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7.26%;反对票366,926股;弃权票125,000股。

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804,269,5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票366,9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弃权票125,0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17,490,428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7.26%;反对票366,926股;弃权票125,000股。

7. 审议通过《关于为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802,058,7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反对票2,702,7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5%;弃权票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15,279,6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84.97%;反对票2,702,737股;弃权票0股。

8.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北京碧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804,429,7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20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弃权票125,0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17,650,65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8.16%;反对票206,700股;弃权票125,000股。

9.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奥赛科膜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804,429,7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20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弃权票125,0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17,650,65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8.16%;反对票206,700股;弃权票125,000股。

10.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北京碧水源分离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审议结果:同意票1,804,429,7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20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弃权票125,0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17,650,65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8.16%;反对票206,700股;弃权票125,000股。

11.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804,429,7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20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弃权票125,0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17,650,65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8.16%;反对票206,700股;弃权票125,000股。

12.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长泰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804,429,7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20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弃权票125,0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17,650,65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8.16%;反对票206,700股;弃权票125,000股。

13.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宁波碧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804,429,7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20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弃权票125,0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17,650,65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8.16%;反对票206,700股;弃权票125,000股。

14.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804,429,7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20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弃权票125,0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17,650,65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8.16%;反对票206,700股;弃权票125,000股。

15.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汝州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804,429,7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20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弃权票125,0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17,650,65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8.16%;反对票206,700股;弃权票125,00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海军、孙航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