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132),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长文剑平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或两者相结合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3,422,15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8%),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如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23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截至2023年2月8日,文剑平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3,717,1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公司于今日收到文剑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剑平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文剑平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1月4日 | 4.80 | 13,890,000 | 0.38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1月5日 | 4.77 | 8,498,200 | 0.23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1月11日 | 4.69 | 7,469,000 | 0.21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2月2日 | 4.96 | 4,819,952 | 0.13 | |
大宗交易 | 2023年2月7日 | 4.51 | 19,040,000 | 0.53 | |
大宗交易 | 2023年3月3日 | 4.72 | 10,000,000 | 0.28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5月10日 | 6.21 | 1,177,800 | 0.03 | |
合计 | 64,894,952 | 1.79 |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对比表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文剑平 | 合计持有股份 | 373,688,608 | 10.31 | 308,793,656 | 8.5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3,422,152 | 2.58 | 28,527,200 | 0.7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80,266,456 | 7.73 | 280,266,456 | 7.73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上述减持公司股份事宜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文剑平先生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
3.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1. 文剑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情况告知函》;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