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3-12-21  碧水源(300070)公司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水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3年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849,128.74万元,其中向关联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子公司(除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子公司)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预计约为53,631.5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6)。

2023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中交集团及/或其下属子公司(除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该该关联交易类别为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关联交易内容为设备销售、工程承包等。

因本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原2023年度预计金额新增2023年度预计金额新增后2023年度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子公司(除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子公司)设备 销售/工程承包市场价53,631.5215,000.0068,631.5239,715.8728,432.35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彤宙;

注册资本:727,402.3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

经营范围: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各种专业船舶总承包建造;专业船舶、施工机械的租赁及维修;海上拖带、海洋工程有关专业服务;船舶及港口配套设备的技术咨询服务;承担国内外港口、航道、公路、桥梁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包括工程技术经济咨询、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相关成套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供应、设备安装);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铁路、冶

金、石化、隧道、电力、矿山、水利、市政建设工程的总承包;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运输业、酒店业、旅游业的投资与管理。主要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0%股权。关联关系:中交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第(一)款规定,中交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财务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交集团资产总额237,518,364.53万元,负债总额177,648,920.30万元,净资产17,217,640.64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93,011,239.16万元,利润总额4,351,403.57万元,净利润3,275,906.76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中交集团资产总额270,551,247.58万元,负债总额209,213,309.05万元,净资产18,448,448.36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67,002,618.35万元,利润总额3,222,721.55万元,净利润2,502,752.77万元。经核实,中交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定价原则采取公允定价原则。

(二)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有关交易按照合同规定的公允价格进行,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发表意见如下:本着独立、客

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新增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姚曜葛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