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17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5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江龙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反向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租赁”)申请开展反向保理业务,反向保理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因中交租赁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申请反向保理业务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江龙、刘小丹、孔维健、许爱华、张龙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因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及累计该类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交雄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交雄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雄安租赁”)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额度为人民币50,000万元,租赁期间为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因中交雄安租赁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江龙、刘小丹、孔维健、许爱华、张龙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因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及累计该类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广州租赁”)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36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因中交广州租赁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江龙、刘小丹、孔维健、许爱华、张龙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因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及累计该类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